食農教育法歷程
一、111年4月19日三讀通過。
二、111年5月4日奉總統111年5月4日華總一經字第11100037911號令公布全文 20 條;並自公布日施行,賦予食農教育正式的法源依據和預算。食農教育作為農業發展的根基,更是培養國人認識食物、農業、土地乃至環境的第一步。此法通過,象徵未來我國將以全民力量支持在地農產。
三、111年11月17日桃園市政府公布桃園市政府食農教育推動會設置要點。
四、113年10月23日桃園市政府公布桃園市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獎勵辦法,並於同年度5月20日施行。
推動方針
依據農業部食農教育推廣計畫—食農教育教學資源平臺揭露資料,為協助國民瞭解我國食農教育的內涵,農業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林如萍教授研發「食農教育ABC模式」,以培養「食農素養」(Food and Agricultural Literacy)為目標,提出食農教育的內涵—三面六項「農業生產與環境-與環境共好」、「飲食健康與消費-自發實行健康飲食生活」、「飲食生活與文化-人際互動與傳承」。推動應提升目標對象知能之廣度及深度,發展具完整性,聚焦主題作物發展完整之三面六項學習內容、系統性內容(如:針對不同發展階段對象,提出對應的食農教育主題及體驗學習活動)。
發展願景
基於農業永續、糧食安全、農產品價格平穩與全民生活及飲食息息相關,且農業經營擔負提供穩定安全農產品之責任,在地經濟及農業發展需全民支持。本府各局處於各業務推動食農教育,增加民眾對於食農教育的知識,進而改變民眾實際的飲食偏好與飲食行為,未來規劃針對食農教育政策與各推廣單位橫向及縱向聯繫,互相回饋,作為教育訓練規劃參考及推廣依據。
政策目標
短程目標—食農教育推動擴散
中程目標—建立在地食農教材資料庫
長程目標—建立在地推動網絡,提昇食農推廣效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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